公司注销承诺书(合集2篇)
时间:2025-06-07 作者:文书360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快快来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资产管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注销承诺书 篇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0xx年度,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校校长和行政一班人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为教学、科研和教职工服务的指导思想,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统筹管理
为了确保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高效,学校特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接收、清理、电子台帐等工作;总务主任负责设备设施的分发使用和A、B两帐的登记管理;、负责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指导;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做好房屋权属办理基础工作
根据县房屋权属办理的相关政策,我校对小学及幼儿园全部建筑房进行了核对,并积极主动与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对接,认真收集整理了学校建设的有关数据,为我校将来的房屋权属办理做好了基础工作。
三、维护校舍安全使用,及时完成房屋修缮,积极争取修购专项经费
1、20xx年度,学校为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以确保灾后重建成果大提升。主要维修项目有:
(1)维修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门窗、桌凳。
(2)维修改造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部分水管、电路、灯具等。
(3)维修更换了校园内的部分阴沟盖板。
2、20xx年度,按照学校安排,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本年度的维修项目和泥石流损毁校园专项修缮项目,获取了部分专项修缮资金,为学校更好地提高办学效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四、规范验收入库环节,明晰属性完整登记,保证了设备设施信息准确
1、制定物资设备验收办法,规范和完善了验收程序、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开箱验收和综合验收的责任,加强了资料的归档收集工作,缩短了验收周期。强调新增资产的完整入库,保证了物资采购配备的质量和项目执行效果。
2、按照教育局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工作,按时统计上报了20xx年度小学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报表和20xx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年报。
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规定,完成了政府采购设备的接收、存放和入账工作,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学校认真做好了政府为新建学校采购配备的办公设备、家具以及满足教育教学使用的各种设备的相关工作;为教师和行政办公室安装办公设施;为所有教室摆放桌椅、为所有功能室安装配备设施、为学生公寓摆放储物柜、学生床、生活条桌等设施,使学校教学基本条件得到了有力的.保证。
六、学校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资源管理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要求,我校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规划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制定了《县小学固定资产接收、移交暂行规定》、《县小学物资设备及家具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县小学物资设备验收办法》、《县小学功能室教师职责》、《县小学财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县小学职工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县小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一年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体师生、行政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摸索工作规律、总结经验,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不断增强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兢兢业业,勤奋工作,超负荷地完成了大量的工作任务,出色地完成了学校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但是,从目前的形式和要求来看,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仍然存在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硬件资源的配置模型尚未建立;存量资产的调剂利用缺少措施;资产的使用跟踪需要加强;硬件资源的共享共用应该进一步推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围绕资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共享共用和追求效益的目标,利用已经初步形成的数字化管理系统,切实改变资产管理机制,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有力地支撑和保障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和全校教职员工服好务。
公司注销承诺书 篇2
20XX年,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制度,出台四项具体制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完善的制度是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以国家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针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变价收入收缴等管理混乱现象,结合我区20XX年颁布实施的《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四项具体管理制度,为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制度保证。四项新制度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更管理制度;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管理制度;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巡查、督查制度。
二、摸清家底、完成三项清查
要做好资产管理,首先要知道有多少资产,资产基数的统计是开展一切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1、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类资产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铁东区国资办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类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统计汇总,清晰准确地掌握了其存量及使用情况:
①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资产共有488处,占地面积376391平方米,资产价值22,014万元。其中帐内资产价值7744.44万元,帐外资产价值5653.58万元,未决资产价值1430.14万元。
②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占地共32处,总面积606931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79451.15平方米;教学用地90065.92平方米;操场用地183236平方米;停车场用地2894平方米;绿化用地68646平方米;其他用地182637.9平方米。
③存在问题:部分房屋没有入固定资产账;部分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
2、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等情况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为了给财政预算工作及“收支两条线”的实施提供准确数据支持,根据区政府【20XX】1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规范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保障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建立起适应我区经济发展需要和公共财政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区国资办牵头,区财政局、区监察局配合,组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巡查督察组,历时3个多月,对全区国有资产出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被检的街道办事处、教育、城建、卫生、文化等系统所属共65家单位中,有34户单位存在土地房屋类固定资产出租情况,共有379处房屋或车场(场地)对外出租,其中房屋173处,车场(场地)206处。20XX年应收租金318万余元,实收租金279万余元,77万元已上缴财政,202万余元未上缴。未上缴租金的原因包括:单位本身为自收自支单位、街道办事处三产收入、个别单位坐收坐支、用于所属企业支付各种费用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随即印发了《关于规范签订固定资产出租合同和及时上缴租金的通知》,对资产出租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统一由区国资办代表区政府签订资产出租合同,租金全部上缴区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至年末,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租赁非税收入240万元,国有资产占用费12万元。
3、清查国有、集体企业资产情况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们对未实施转制的国有企业要求其按季度进行财务快报,使我们随时掌握企业的运行情况,为改制做好前期准备。
三、恪守职责、把好两个关口
1、把好转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履约监管验收关
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加强改制企业履约监管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铁东区企业改制履约监管领导小组对改制企业抓紧进行验收工作。
铁东区需要验收企业共有37户,已完成验收8户,正在验收15户,问题较大目前无法验收企业10户,拟解除改制合同企业3户,确认不属于验收范围1户。
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认真审核改制企业履约监管验收要件,严格把关,客观详实地判断改制企业履约情况,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严谨地做好验收工作,使社会、企业及职工的利益都不受到侵害。今年,我们按照企业改制履约监管验收操作程序,根据《鞍山市企业产权转让履约监管验收要件》的规定,对6户国有改制企业和2户集体改制企业进行了验收。其中:鞍山市园森林商场已符合验收条件,正在等待市国资委下发验收文件;鞍山市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鞍山市大光明洗染有限公司、鞍山市图济生产资料服务有限公司、鞍山市温馨宾馆有限公司、鞍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按照市国资委要求进行整改,验收材料即将上报接受审核;和平服装厂及和平物资购销站两户集体改制企业,经与市国资委沟通协调后,顺利完成了原企业房屋产权转移手续,保障了职工权益及社会稳定。
对于改制后情况比较复杂的企业,积极地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征询意见和建议,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尽力为企业以及职工排忧解难,加快验收步伐,使企业得以持续良性发展,使职工利益充分得到保障。对待不积极配合的个别改制企业,通过座谈、走访等手段,耐心宣传政策法规,并且下发《限期履约验收通知单》,使其认识到监管验收是国企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若不接受验收,企业改制就是不完整的,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后果。
2、把好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审批关
市政府为加强国有(集体)房产管理,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我市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转移登记实行新的审批程序。我们按照鞍山市房产局【20XX】1号会议纪要精神及《关于我市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对铁东区域内申请转移登记的国有(集体)房产严格审批,全面细致地进行调查走访,坚持每户房产都进行实地勘测,及时与区谈迁办和区拆迁办咨询沟通,不使改制企业非住宅房产的转移侵害到职工利益,不使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的转移影响到我区及我市的城区整体规划。今年,已经对符合条件的10余户房产转移进行了审批。
四、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培训
按照市国资委的统一安排,组织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100余名资产保全稽查监督员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了占用使用国有资产单位的.国资监管意识,提高了资产保全稽查员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软环境建设。
五、理顺关系、接收四家医院资产管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各医院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我们对鞍山市粮食局职工医院鞍山市老年病防治康复医院、鞍山市血栓病专科医院和鞍山市商业医院进行了接收。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四家医院进行了清产核资,并要求四家医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卡造册,委派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及时将《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印发给四家医院,理顺并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六、按章办事、做好资产处置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处置资产的行为按程序进行审批。对新购置或盘盈的资产,严格按照原始票据价值
或评估价值入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合法转让的国有资产,坚持申请、评估、审批、拍卖的程序,保证国有资产变价收入足额及时的上缴到财政专户;对于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看,核对实物与帐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将资产回收后按估算价值找对应机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实现资产的剩余价值。目前,已经处置资产原值100余万元,变价收入7万余元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七、工作中的不足
1、工作中已核实的一些资产报废、盘亏及帐目混乱情况,目前相关部门尚未进行帐目调整,所以帐目中体现的数据与资产清查数据不完全一致,目前正在协调中。
2、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管理工作还不够主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掌握的还不够细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比较混乱,收费标准仍存在不一致或不合理现象,租金收入没有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处理,存在个别“坐支”现象。房屋类资产租期时间过长,租金却始终保持较低价格,这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收益部分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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